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当中的第63条, 乃是建筑行业内部常常会被提及的法律方面的条款。它主要是对施工单位的质量违法行为予以规范。这条规定与工程质量以及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直接存在关联。一旦触碰, 面临的并非仅仅是整改通知, 更是切实存在的罚款以及资质方面的影响。不少项目经理以及建筑企业负责人都会主动去查询这一条。因为它的适用范围较为广泛, 处罚力度清晰明确, 是工程质量监管的重要手段。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3条罚多少钱
第63条规定里的违法行为主要分成两款类型,处罚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头一款是把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3条, 或者是违法分包出去。要是碰到这种状况, 主管部门是要责令改正的, 并且没收违法所得, 还要处以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而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会处以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情节要是严重的话, 将会被那边责令进行停业整顿, 会被降低资质等级, 甚至会被吊销资质证书。
第二类是于施工之际故意偷工减料, 又或者运用不符合规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以及设备。这类行为所遭受的处罚更为严苛, 除了责令予以改正之外, 还要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往上直至4%往下的罚款。情节若是严重的同样要面临停业整顿以及资质降级的处理举措。偷工减料相较于转包违法分包而言性质更为恶劣, 会直接对工程安全产生影响, 所以法律针对此的惩戒力度也更大。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3条有哪些情形
认定转包的关键标准在于承包单位是不是切实履行施工管理职责, 一些施工单位中标之后什么都不去管, 仅仅收取管理费, 把工程交付给其他团队去做, 这便是典型的转包行为, 违法分包通常出现在把主体结构施工分包出去的情况, 或者是将工程分包给没有对应资质的单位, 有些分包是需要建设单位认可的, 擅自进行分包同样属于违法。
偷工减料的认定是相对隐蔽的, 不按照设计图纸来施工, 擅自去减少工序, 使用低于标准要求的材料, 这些都归属于这一范畴, 现场的监理要是发现钢筋直径出现缩水, 混凝土标号不达标的情况,那就应当及时去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3条, 这些行为常常隐匿在正常的施工流程当中, 是需要专业检查才能够发现的。
建设单位有时是存在责任的, 要是明明知道施工单位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或者偷工减料行为却不去进行制止, 甚至还默许配合, 那同样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工程质量管理并非是单方面的事情, 参与建设的各方都必须依照法律履行职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3条所规定的处罚力度, 可不是能被轻易忽视的, 其罚款数额是直接跟工程合同价款相挂钩的。就大型工程项目而言, 这笔罚款有可能达到数百万元之多, 加之资质降级所产生的长期影响, 付出的代价是极为沉重的。建筑企业以及从业人员务必要予以高度重视, 严格去规范施工行为, 从而守住工程质量的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