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从业者必须了解的重要条款之中, 包含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7条。此条主要针对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行为, 设定了处罚措施。在实际施工的情形当中, 这类违法行为并非少见, 许多施工方因为对法规理解不够透彻, 从而吃了亏。
第67条具体怎么处罚
依照条例所定, 若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超出自身具有的资质等级去承揽工程项目, 那便会被责令停止所作的违规行为, 还要被处以按照合同所约定的勘察费用、设计费用一倍以上两倍以下数目金额的罚款。要是情节严重到一定程度的话, 还将会被责令进行停业来实施整顿之举, 降低其原本拥有的资质等级, 甚至直至被吊销承载资质的证书。
事实上, 这一处罚力度并非微小。举例而言,针对一个大型工程项目来讲 , 其合同金额常常会高达数千万之巨 , 甚至可能达到上亿元。一旦依从一倍到两倍的幅度予以罚款 , 那么所产生的经济代价是颇为沉重的。并且 , 当资质被降级或者吊销之后 , 后续业务的开展将会遭受极大程度的限制。
在实际开展执法工作进程期间, 监管部门会全面且综合地考量违法情节究竟严重到何种程度, 有没有致使质量事故发生, 当事人是不是存在主动进行改正等诸多因素, 据此而定下具体的处罚幅度。部分案件仅仅是给予警告并同时处以罚款, 而有些案件却极有可能会直接面临着停业整顿的处理。
哪些行为会被认定违法
存在这样一种情形, 是第67条主要针对的, 便是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就好比有一家设计院, 它仅仅具备甲级资质, 然而却承接了那种需要乙级资质方可承担的小型项目之举, 这本身实际上就是属于违规行为这一情况。同样的一个状况呢, 如果企业资质已然过期或者被吊销了, 仍然持续去承接工程这种行为, 也同样会触发该项条款。
那另有一些变通的做法, 也是归属于违法的范畴之内的。比如说, 以挂靠这种形式去借用别的单位资质, 或者是运用虚假材料来骗取资质等级。像这类行为, 一旦遭受到查处, 不但企业会受到处罚, 就连相关的责任人也有可能会面临被追责的情况。
值得予以警惕的是, 近些年来, 监管部门针对建筑市场的整治投入了更多力度。借助信息化的手段, 能够对企业的以往业绩以及真实资质状况进行追溯展现。任何有着试图蒙混过关想法而付诸的做法, 都极有可能遗留下不容易被察觉的隐患。
企业该如何防范风险
勘察设计单位而言, 最根本的是要保证自身资质和实际承接业务可相匹配, 施工单位同理, 不要为求利益盲目扩张, 超出自身能力范围的项目千万别接, 坚决不接。
与此同时, 企业的内部需要构建起完整健全完备的合规审查机制。在项目未进行承接之前, 要严谨认真仔细核对资质要求、业务范围等至关重要关键的信息, 以此保证确保每一步的操作全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是如果发现资质存在了相应的各类别的问题, 就应该即时迅速及时果断整改, 而绝不是拖延应付敷衍了事。
除此之外, 将员工培训予以强化也是十分关键的。诸多违法行为皆是源自于对法规的认知不足或者理解方面出现了偏差。借着定期去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 能够促使一线员工清晰地明白什么是能够去做的、什么应当是不能去做的, 以此在源头上把违规风险有所降低。
事关公共安全的建筑工程, 质量监管绝不容被忽视。第67条之所以设立, 是为了对市场行为予以约束, 进而维护行业秩序。只有从业者敬畏规则, 并且依法经营, 才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里行稳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