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领域中那个怎么都绕不过去的话题, 是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施工单位完成工作后, 会有一部分工程款被扣留, 这部分就是质量保证金。很多人对于它的退还条件、计算方式以及存放形式都不太明晰, 在结算的时候容易遭受吃亏却无法声张的情况。今天就要把这件事情拆开、揉细讲明白。
质量保证金怎么退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 是施工单位最为关心的问题, 按照相关规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一年, 最长不超过两年,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若承包人已经提交履约保证金, 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质量保证金。
要经历退钱这个行为的进程, 实际上并非具备繁杂的状况。当处于缺陷责任期满了这种情况之后, 承包之人能够朝着发包之人去提出申请, 要求进行返还的操作。发包之人在接到了该申请以后, 需要在十四天的时长范围之内去开展核实的工作, 在开展核实这个动作之后, 就应当把保证金归还给承包之人。要是发包之人超过了规定的时间却不进行返还的举动, 承包之人能够朝着有关的部门去进行投诉的行为, 又或者是借助法律的途径来使得问题获得解决。
不少施工单位之所以吃亏, 就在于没有主动去申请。项目完成之后, 觉得会自动给退回来, 然而却拖了好几年都没人过问。事实上, 保证金要退还的话, 得由承包人主动提交书面申请, 并且附上竣工验收证明、缺陷责任期届满证明等相关材料, 如此这般流程才能够启动。
质量保证金比例多少
质量保证金的比例, 是有着明确规定的, 依据现行制度, 保证金预留比例, 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此比例为上限, 发包人不可随意予以提高。
在具体执行当中, 不同的工程类型是会存在一些差异的。对于政府投资项目而言,通常执行的是3%的上限。然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一些民间投资项目与之不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 是有可能协商出更低的比例的。要是合同当中约定的确实是更低的预留比例话, 那就依据合同去进行执行呀。
需要留意的是, 质量保证金跟履约保证金并非同一回事, 履约保证金是于投标之际提交的, 其目的在于确保承包人能够履行合同, 质量保证金是从工程款里扣留的, 其目的在于保证工程质量, 二者不可相混淆, 亦不可同时要求承包人予以提供。
目前政策走向是倡导以保函替换保证金, 承包人能够给出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的保证保险去替换留存, 如此不但可保障发包人权益, 还能缓解施工单位的资金压力, 不少地区已然着手强制推行保函制度, 施工单位理应主动知悉当地政策, 力求用保函取代被扣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