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迎来关键修订, 此次修订并非仅为条文方面的变动, 更是针对整个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思路予以升级, 身为长期混迹于建设工程领域之人, 深切体会到此次修订背后透露的信号,国家对待工程质量的要求愈发严格, 对责任追查愈发扎实, 着眼于工程企业而言, 这次修订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唯有理解新规、适应新规, 方可在这场变革里站稳脚跟。
这次修订重点改了哪些内容
这次所作的修订存在着诸多亮点, 其中最为吸引目光注意的乃是责任体系被重新梳理, 原条例里头责任追究比较分散, 修订以后则变得更加明晰且详细具体, 特别是针对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予以了细化。例如, 增添了对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的明确要求, 这表明关键岗位人员的质量责任会伴随其整个职业生涯一直存在。
还有一个重大的变化, 是处罚力度加大了。修订之后的条例, 在罚款的金额方面, 在停业整顿方面, 在资质降级等方面, 都有了更为严厉的规定。对于那些心里存着侥幸, 妄图钻空子的企业而言, 这将会是重重的一击。与此同时, 条例对信用体系建设更加重视了, 把质量违法行为纳入信用记录, 达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格局。
经修订, 对新材料、新工艺的质量管理予以强化, 建筑技术不断进步, BIM 技术、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新模式接连涌现, 原有的管理条例难以做到完全覆盖, 修订后的条例针对这些新兴领域给出了明确要求, 填补了监管方面存在的空白。
施工企业需要关注哪些变化
这次修订重点关注的对象是施工企业, 修订后的条例针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尤其在过程控制以及资料管理方面, 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保证每一道工序都能做到有据可查、有人负责, 这对于那些管理粗放且习惯秉持“差不多就行”观念的企业而言, 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修定更为着重地突显了针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方面的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修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修订,往昔, 存在一些总包单位于把工程进行分包之后就全然不再过问, 一旦出现问题便把责任推诿给分包单位的情形, 修定之后的法则明确地作出了规定, 总包单位对于分包工程的质量要担负起连带责任, 这使得总包单位必定要强化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以及监督。
另外, 其修订针对质量保修制度而言也进行了完善, 原本的保修期限相对较为笼统之状, 修订过后依据不同的工程类型以及部位制订了更为细化的保修要求, 企业需要对自身所做出的保修承诺予以重新审视, 以此确保能够符合新规定的要求。
用于建设的工程的质量管理是属于一种系统性质的工程, 经过修订过后的条例给我们划分定好了一个更加清晰方面的边界。企业只有主动地去开展学习、积极地进行适应, 才能够在新的规定之下行走得平稳并且长远地发展下去。期望更多的从事相关行业的人员能够从其中获得益处利益, 一起共同促使推动工程质量登上新的更高的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