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履行里, 工程质量保证金属于重要环节, 其关联着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双方的切身利益。众多施工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以后, 最为关心的问题是, 那保证金何时才能退回来, 以及能否顺利退还。从实务方面来看,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流程看起来好像简单, 然而在实际操作当中, 却存在不少坑是需要避开的。
工程质量保证金一般退还条件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规所规定的内容,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 是不可以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的。这个属于有限制的情况, 在2017年《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修订完毕之后, 就明确地确定下来了。其目的在于减轻施工企业所存在的资金压力。有很多建设单位, 习惯性地按照5%甚至更高的比例去进行预留。这样的一种做法, 已经是不符合现行规定的了。
质保金退还的时间节点得依据合同约定来看, 一般情况下, 在缺陷责任期届满之后, 施工单位能够向建设单位申请返还保证金, 缺陷责任期通常是1年,最长不会超过2年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 具体的期限是由双方在合同里约定的, 如果合同没有清楚地约定缺陷责任期, 按照相关规定会默认为1年。
身处实务范畴内, 常见的状况乃是建设单位凭借各类缘由迟缓退还, 有的宣称仍在等候主管部门验收备案, 有的讲还要扣减部分维修费用, 还有的索性拖而不办, 面对这般情形, 施工单位要收集好竣工验收报告、缺陷责任期届满证明等材料, 用以给后续维权筹备条件。
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遇到阻碍怎么办
碰到保证金退还出现困难时, 开端的那一步应当是进行书面催告,借助EMS去邮寄律师函或者催款函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 要留存好邮寄凭证以及签收记录, 这一看似简易的步骤极为要紧, 缘由在于书面催告能够有效地使诉讼时效中断, 避免权利过期作废。
若催告没效果, 施工单位能够思索下面几个路径。能够经由工程所在地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去投诉, 进而要求进行协调处置。主管部门针对这类问题一般存在专门的投诉渠道以及处置流程。也能够按照合同商定去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仲裁跟诉讼的差异在于, 仲裁是一裁终局, 办事效率更高;诉讼却有着两审程序, 所需时间相对而言较长。
需要留意的是, 存在一些施工单位, 怀揣着担忧, 害怕维权这一行为会对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产生影响, 进而致使后续项目没办法展开合作。这般顾虑倒能够理解, 只是在当下建筑行业的此种环境当中, 合乎道义与法律的那些维权方式正被数量日益增多的企业所接纳。重点在于需要方式恰当合理, 才能够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 又不至于将关系完全弄到僵化地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