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行建筑工程监理二十多年, 我目睹过超多因不晓得《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而遭受重大损失的实例遭遇。此项条例乃是建设工程范畴之内的“生命保障线”, 关联着每一位参与进来的相关方的自身所涉及的利益。就在当下日期时间里, 我以自身所拥有的工作体验经历为依据, 跟各位聊一聊这一份条例的主要关键核心内容事项。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主要内容是什么
2000年1月30日开始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属于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方面核心的法规, 它清晰明确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五方主体各自的质量责任, 进而构建起了完整的质量责任体系。
条例包含八章, 共计八十二条,其内容覆盖了工程质量责任方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工程质量控制方面, 工程质量保修方面, 监督管理方面, 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当中最为关键之处在于明确了五方责任主体终身责任制, 这所表达的意思是相关责任人对于工程质量要承担终身责任, 并非是做完工作就结束了。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有哪些
那作为工程项目投资方的建设单位, 肩负着首要责任, 条例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不可以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去竞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不可以随意压缩合理工期, 不可以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是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要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担负责任, 必须依据工程设计图纸以及施工技术标准来开展施工, 绝对不可以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修改, 也不允许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 或者竣工验收未达合格标准的建设工程, 应当承担起返修的责任。
勘查单位对自身的勘查工作负责, 设计单位对自身的设计工作负责, 工程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 针对施工质量展开监理施加影响, 且工程监理单位针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方面的责任。
违反条例会有什么后果
条例针对违法行为设定了严苛的法律责任, 若建设单位存在违法行为, 会责令其改正, 并使其接受二十万元以及五十万元之下罚款的处置, 要是施工单位进行偷工减料举动, 会责令其改正, 且给予占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两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罚款的处罚, 要是情节严重, 会责令停业、整顿, 使其承接的资质等级降低或者吊销其资质证书。
有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 便会依法去追究刑事责任, 这属于条例里最为严厉的条款, 还是悬在每一个工程人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身为从业者, 要对相关条例规定进行熟读, 并且要严格去执行, 这不但意味着对工程负责呀, 更是体现为对自身所负有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