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来,我一直是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长年在工程一线摸爬滚打。在此期间, 我目睹过太多案例, 那些案例中的人, 皆是由于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这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根本依据理解不够到位, 进而遭遇挫折。该条例清晰明确了各方责任, 也规范了包括各种、各类质量行为。对于相关从业者而言, 透彻理解它, 不仅乃合规方面的要求, 更是能起到保卫自身以及所在企业的作用, 是一道坚实防线。
条例规定了哪些主体责任
条例将工程建设的质量责任划分得极为明晰, 建设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勘察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设计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 这五方主体各有各的分工, 俱有各自区分明确的责任边界。
施工单位身为直接履行实际操作的那一方, 必定得依照工程设计绘制的图纸以及施工专门的技术标准来开展施工操作, 不得私自随意去更改设计内容, 不得采取暗中削减材料使用量或者降低质量标准的做法。存在一些项目是为了加快工程进度, 施工的一方在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的时候把控审核不够严格, 致使后续阶段出现质量方面的事故, 最终承担法律层面责任的通常恰恰就是施工的这个单位自身。
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 使其代表自身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理, 且监理单位要对施工质量担负监理责任。在实际当中, 一部分监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未达标准,就如同不存在一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一旦出现问题同样不能逃避责任。条例清晰地规定, 监理工程师理应依照工程监理规范给出的要求, 采用旁站、巡视以及平行检验等方式, 对建设工程展开监理。
质量终身责任制怎么落实
条例之中极为有力的规定当中有一项是构建质量终身责任制, 参与到新建、以及扩建、还有改建的工程建设活动里边, 相关的单位以及责任人需要对于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之内的工程质量担负相应的责任, 这表明签字盖章并非是一件小事, 而是要将责任扛上一辈子。
于实际操作之时, 项目经理需于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之上签字, 且加盖执业印章。此份承诺书要归入工程技术档案, 达成永久可追溯。诸多施工企业因对这一条认识欠缺, 项目经理随意签字以及档案管理呈现混乱状态, 给企业埋下了巨大潜藏危险。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的15日内, 建设单位要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以及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所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报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要是备案工作开展得不理想的话, 那么后续在维权以及质保方面, 均会碰到麻烦。
验收环节需要注意什么
最后一道关卡, 在工程交付之前, 是竣工验收, 而质量责任划分的转折点, 同样是竣工验收。详详细细做了规定的有验收程序、验收条款之中的验收条件, 还有验收文件, 条例就是如此这般操作的。建设工程, 没有经过验收的情况, 或者验收之后判定为不合格的情况, 是不可以交付使用的。这可是一条红线, 谁去触碰它, 谁就会吃亏的。
在所开展的施工进程当中, 于隐蔽工程处于隐蔽之前的这个阶段, 施工单位理应实施通知行为, 通知的对象涵盖建设单位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此情形乃是众多施工单位极易出现疏忽遗漏的环节。存在一些项目, 出于贪图简便省事的缘故, 在压根未进行通知的状况下, 便擅自予以覆盖处理, 一旦在被抽查时被找寻发现, 不但需要进行返工操作, 而且还得接受相应的处罚。
于日常巡视期间所发觉的质量问题, 需形成书面记录并且及时予以整改。监理通知单、整改回复单这些材料看上去颇为繁琐, 然而在关键时候却是用以保护自己的证据。将过程资料整理妥善, 这不仅是对工程负责, 亦是对自身责任的落实。
